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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邱晋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邱晋雄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私欲膨胀,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项目推进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邱晋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邱晋雄开除党籍处分;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邱晋雄简历
邱晋雄,男,汉族,1963年9月生,广东陆河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83年8月参加工作,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历任汕尾陆丰市委副书记、市长;汕尾市农业局党组书记、局长;汕尾市政协党组成员、副主席,汕尾市海丰县委书记;汕尾市政协党组成员、副主席;汕尾市政协副厅级干部。
来源:南粤清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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